“說話”是普通話水平測試中的重頭戲,特別是隨著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在全國范圍內的大規模的開展,全國各地在實際測試中大多都取消了“選擇判斷”一項,而把該項的10分加到了“說話”一項中,這樣,“說話”就占了整個測試的40%。從測評一個人普通話口語水平的角度看,這樣的調整是有道理的。因為“說話”是在沒有文字憑借的情況下進行的,是一種自然的語流狀態,同時它又涉及到語音、語匯、語法三個方面,而此三點正是語言的三個基本要素,它最能反映出一個人的綜合語言素質,也最能衡量出一個人的口頭語言水平。但是,在實際的測試中我們也逐漸發現“說話”一題存在問題最多,需要我們不斷探討并加以解決。
首先是“說話”的內容問題。
《普通話水平測試大綱》(以下簡稱《大綱》)中規定:“說話的目的是考查應試人在沒有文字憑借的情況下,說普通話的能力和所能達到的規范程度。”怎樣理解“說普通話的能力”呢?單從字面上理解,可以認為這是一種綜合能力,它包括語音、語匯、語法,甚至還包括修辭和邏輯以及觀察、分析、理解、記憶等思維能力和語調、氣息、表情等語用能力。但是,我們的測試目的并不在于測試一個人的言語表達能力,這一點從“說話”的三個測試項目中就可以明顯地看出:㈠語音面貌,占總分的30%(按調整后的計算,也有的地方占25%),㈡詞匯、語法占5%(按調整后的計算,也有的地方占10%),㈢自然流暢占5%。這就是說重點測試的是應試人的語音狀況,即說話的形式,而不是說話的內容。這一點《大綱》也做了明確說明:“普通話水平測試不是普通話系統知識的考試,不是文化水平的考核,也不是口才的評估,是應試人運用普通話所達到的標準程度的檢測和評定。”就普通話水平測試來說,這樣的思路是非常正確的。
但是,在實際測試中由于“說話”;里沒有“內容”測評一項,同時應試人普遍擔心自己無話可說,再加上絕大多數應試人都帶有真正的“應試”心理,因而在“說”的過程中很自然地就忽略了說的“內容”。測試時常出現詞語貧乏,語句組織過于簡單,冗余成分過多,甚至相同的語句不斷重復的現象。因而造成了單位時間里出現的詞語量明顯不足以及文不對題等現象。甚至在測試中還出現了一種怪現象:開頭一兩句點題,還有點個性,符合題目要求,接下來就是“異口同聲”了。
例如:講《我的爸爸》“我的爸爸50多歲,為人很善良,對我很好。他特別會講故事。還記得小時候他給我講的貓捉老鼠的故事——從前貓并不吃老鼠……”,于是就講起了朗讀材料中貓捉老鼠的故事。不但我的爸爸會講,我的媽媽、我最尊敬的老師、我最尊敬的人、我最要好的朋友等等,都會講這個故事;我的業余生活、我的業余愛好、最難忘的一件事、我最得意的一件事也是講貓捉老鼠的故事;我的童年、童年趣事是聽貓捉老鼠的故事;一次難忘的旅行是導游講,我所在的集體是同事講,談談鄰里關系是對門的大伯講,就是講學習普通話的體會也要講……于是說話的主體部分就成了講貓捉老鼠的故事。類似的情況還其他種種形式。
測試員明明知道這是不對的,但是根據現有的測試標準也無從下手進行裁決。這樣的問題不在于應試人敘述故事,而是他們利用現成的語料,過于集中地準備一兩個故事,這樣就勢必降低了測試的效度。雖然普通話水平測試不可能全面地測量出一個人運用漢語母語的水平,不可能面面俱到,但是,既然是語言水平測試,必然要涉及到詞語的掌握、語法的組織和運用。仲哲明先生在《普通話水平測試若干問題的討論》一文中指出:“所要測試的語言能力主要是指從方言轉到標準語的口語運用能力,即應試人按照普通話語音、語匯、語法規范說話的能力。”既然這樣,那么像上面測試中出現的現象,應試人憑借現成的文字材料,避開了說話時臨時選擇詞語組織語句的問題,使應試人語言運用的區域大大縮小,因而也就降低了測試的效度。
類似的現象還有就是“背稿子”的問題。隨著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的深入開展,有關單位和個人都很重視,為積極做好應試準備,有的單位會組織人力把說話的50個題目都寫成文章,讓應試人去背。如果應試人能夠把50篇講話稿都背下來也還算好,起碼能達到“促進普及,逐步提高”的目的。但是,事實并非如此,很多應試人會來個“以不變應萬變”,只準備幾個材料,測試時變通一下就可以了。如“貓捉老鼠現象”。
孫修章先生在《“普通話水平測試標準”的研制與實踐》一文中說道:“說話是口試中難度較大的一項,是測試的主要項目。說話測試難在于稍作準備后既要說得言之有物,又要標準、規范。對于普通話水平不高的人,這兩項要求難以協調,照顧了標準,說不上幾句話;顧了內容,顧不上標準。這樣,說話測試就能真實地了解受試人的語言狀況,這是其他幾項測試不能代替的。”但是,如果出現了背稿子現象,像孫先生所說的這種境界就無法實現了。
由上面的兩種現象可以看出《大綱》在測試規則的一些細節上還不夠完善,讓有些人有“機”可乘。背稿子雖然在《大綱》中規定了處理辦法,但是顯得力度不夠。有應試人說:“我雖然是‘背著’說話,但是這一項最多扣我一分,其他方面就會少扣很多。”這筆帳他算得很精。的確如此,面對這種情況測試員往往覺得很不公平——他明明不是在“說話”,而是在“背話”,已偏離了《大綱》的要求,但是他往往卻可以得較高的分。這樣不但使“說話”的效度大大降低,而且測試的信度也大打折扣。受試人不能自己有效地組織語言表達思想感情,而是過多地借助現成的語料,因而也就無法更好地表現出他“說普通話的能力”。
那么應該怎樣來解決這些問題呢?我認為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考慮:
㈠.仍然將說話定為40分;
㈡.將語音面貌項定為20分,保持原評定標準;將其余的20分適量分配到其他評分項中,應該強調的是,各項分值不必逢十逢五,只要適量就可以。
㈢.增加說話內容一項,該項共6分,分三檔:
一檔6分,緊扣話題,有較豐富的內容;
二檔5—4分,主題稍有偏離或內容不夠充實,有較多的重復話語和冗余成分;
三檔3—2分,完全偏離主題,內容空洞,有過多的話語重復及冗余成分。
需要說明的是,這一項實際操作也并不難。當然,這一項主要通過定性來評判,不宜做量的測評。普通話水平測試是以量評為主,以質評為輔的一種測試活動。在實際的測試中,像朗讀中的“方言語調”、“語速”項以及說話中的“語音面貌”項,都有定性的分析和評判。說話內容也完全可以做定性分析和評判,這一點,測試員是不難把握的。其實,許多事物都是可以通過定性來做“模糊”評判的,從模糊學的原理上看這也是合理的。
㈣.在“自然流暢”一項中再增加2分,分為三檔:
一檔7分,自然流暢;
二檔6—5分,基本流暢,口語化較差(有輕微的背稿子的表現);
三檔4—3分,語速不當,話語不連貫;說話時間不足,必須主試人用雙向談話加以彌補或背稿子現象比較嚴重;
㈤.晉級限制:⑴內容一項,如定為三檔就不能進入一級;⑵自然流暢一項,定為三檔就不能進入一級。這樣就可以限制一些不會“說話”的人進入高級檔次。
㈥.加大說話題目的投放量。既然是“稍加準備,在常態下的自然說話”,加之投放時又可以有2選1的自由,那么就應該增大題目的投放量,這樣就可以避免出現“寫稿子”“背稿子”的現象。
怎樣界定說和背?雖然說話和背稿子在表述上不好界定,理論界對此研究得也甚少,但是,我認為至少有兩點應該清楚。第一,說話的語調比較自然,呈自然狀態;背稿子類似朗讀,語調上帶有明顯的修飾性。第二,說話和背誦語體色彩不同。說話呈口語化狀態,多選用口語化色彩較強的詞語,句式上短句較多,修飾成份較少;背誦書面語色彩較強,長句及修飾成份較多。(當然不能認為只要使用了書面詞語就是背誦,還應結合具體的語調。)另外,說和背這種不好“言傳”的語感,卻很容易“意會”,大凡經過培訓的測試員都能夠感受到說與背的不同,操作起來并不難。
其次是關于詞語、語法問題。這個問題在《大綱》中已經有了明確的說明,分三個檔次進行扣分處理。但是“詞匯、語法不合規范”的說明還是有些含糊。于是在實際測試中就有兩種處理方式:一是按詞語搭配、句式結構來處理;二是按方言詞語、語法來處理。這兩種情況是大不相同的。前一種情況出現的頻率比較高,因為在沒有文字憑借的情況下,說話人難免會有詞語搭配不當、用詞不準、表述不清、句式不夠完整等情況的出現。如有人在說話時出現了這樣的句子①“通過這次普通話的學習,使我的普通話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②“有一次在臺上演講,看到大家給了我那么多的掌聲,我很受鼓舞。”分析一下可以看出,①句是句子成份殘缺,②句是詞語搭配不當。雖然都有問題,但是并沒有影響言語的交際功能。如果這樣的句子在說話中出現一兩次,就按“偶有詞匯、語法不合規范”來評判而扣掉1分,這著實難為了說話人。我認為以考核語音形式為主的普通話水平測試,不能以“偶有詞匯、語法不合規范”來檢測一個人的普通話水平。后一種情況則不然,雖然它出現的頻率不高,但是卻能反映出一個人還沒有很好地完成由方言到普通話的轉變。所以二者是不能同等對待的。例如:“我假期去過一次北京”和“我假期有去過北京”。這兩者的性質是不同的,前者“一次”使用不夠恰當,后者“有+動詞”是典型的方言語法。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測試員區別什么是詞語搭配不當和句子殘缺,什么是方言詞語和語法并不難,特別是測試員和應試人都具有相對的地方性,所以也還是比較容易界定普通話和方言的。當然,對待方言詞語要謹慎,特別是那些當前在社會上比較活躍、還沒有進入普通話語匯的詞語以及是普通話還是方言詞語、語法界限不十分清楚的,要從寬處理。那么我們在測試中就應該區別對待這兩種情況,以便更好地反映出應試人是語言組織的問題還是方言問題。
另外,由于取消了“選擇判斷”一題,使“考查應試人掌握普通話詞匯、語法的程度”的指標完全落在了說話中,因此,也應該增加說話中“詞匯語法規范程度”一項的分值。所以這一項的計分檔次是否可以這樣調整和描述:
一檔7分,詞匯、語法合乎規范,無方言詞匯、語法現象;
二檔6—5分,偶有方言語匯、語法現象或常有詞匯、語法不合規范現象;
三檔4—3分,屢有方言語匯、語法及詞匯、語法不合規范現象。
這樣處理后,將普通話不規范的詞語、語法和方言的詞語、語法區別開來,應該能夠更準確地表述一個人的普通話水平;同時加大了處理方言詞語和語法的分值,有利于對普通話水平的考核。
在實際測試中各地出現的情況是很復雜的,雖然各地的情況不完全相同,但是,問題總會是有的。如何解決實際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是我們每一個測試員都應該思考的問題和應盡的責任義務。推廣普通話是一項基本國策,普通話水平測試是大力推廣普通話的一項重要舉措。因而,普通話水平測試將會是一項長期、艱巨而又復雜的工作,既要有科學的測評方法,又要付出艱苦的勞動。每一個測試員都應該在實際中不斷摸索總結經驗,不斷提高普通話水平測試的效度和信度,從而使之更加科學化,促進推廣普通話工作進一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的軌道。
(廣東省江門五邑大學?郭景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