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廣普通話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二條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第三條規定:“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第四條規定:“公民有學習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權利。國家為公民學習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提供條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范漢字。”第五條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使用應當有利于維護國家主權和民族尊嚴,有利于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有利于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第十條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以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為基本的教育教學用語用字。”第十一條規定:“漢語文出版物應當符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和標準。”第十二條規定:“廣播電臺、電視臺以普通話為基本的播音用語。”第十三條規定:“提倡公共服務行業以普通話為服務用語。”第十四條規定廣播、電影、電視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的用語用字。第十八條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以《漢語拼音方案》作為拼寫和注音工具。初等教育應當進行漢語拼音教學。”第十九條規定:“凡以普通話作為工作語言的崗位,其工作人員應當具備說普通話的能力。以普通話作為工作語言的播音員、節目主持人和影視話劇演員、教師、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應當分別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準;對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的,分別情況進行培訓。”第二十條規定:“對外漢語教學應當教授普通話和規范漢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招收少數民族學生為主的學校(班級)和其他教育機構,有條件的應當采用少數民族文字的課本,并用少數民族語言講課;根據情況從小學低年級或者高年級起開設漢語文課程,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第四十九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教育和鼓勵各民族的干部互相學習語言文字。漢族干部要學習當地少數民族的語言文字,少數民族干部在學習、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的同時,也要學習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范漢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十二條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進行教學,應當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范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六條規定:“學校應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招收少數民族學生為主的學校,可以用少數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教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在教育教學和各種活動中,應當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師范院校的教育教學和各種活動應當使用普通話。”
《掃除文盲工作條例》第六條規定:“掃除文盲教學應當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幼兒園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幼兒園應當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民族鄉行政工作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民族鄉的中小學可以使用當地少數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教學,同時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廣播電臺、電視臺應當使用規范的語言文字。廣播電臺、電視臺應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3、推廣普通話的方針和政策
為了適應改革開放、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1986年國家把推廣普通話列為新時期語言文字工作的首要任務,1992年確定推廣普通話工作方針為“大力推行、積極普及、逐步提高”,在強化政府行為,擴大普及范圍,提高全民普通話應用水平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各民族語言平等共存,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語言的自由。國家鼓勵各民族互相學習語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進行教學的學校開設的漢語課程應當教授普通話,少數民族自治地方需要使用漢語的場合要使用普通話。
正確處理普通話與漢語方言的關系,堅持社會語言生活主體化與多樣化相結合的原則,一方面使公民普遍具備普通話應用能力,另一方面尊重方言的使用價值和文化價值。推廣普通話不是消滅方言,是使公民在使用方言的同時也掌握國家通用語言,并在正式場合和公共交際場合自覺地使用普通話。
4、推廣普通話工作的目標
2010年以前,普通話在全國范圍內初步普及,交際中的方言隔閡基本消除,受過中等或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具備普通話的應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場合自覺地使用普通話;本世紀中葉以前,普通話在全國范圍內普及,交際中沒有方言隔閡。經過未來四、五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國國民語文素質大幅度提高,普通話的社會應用更加適應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發展需要,形成與中等發達國家水平相適應的良好語言環境。
5、推廣普通話工作的基本思路
推廣普通話工作要緊緊圍繞社會需求,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國情出發,遵循語言自身發展規律,依法強化政府行為。要以學校為基礎,以黨政機關為龍頭,以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為榜樣,以公共服務行業為窗口,并逐步向廣大農村地區拓展,向更寬的領域延伸,逐步實現全社會普及普通話。
6、推廣普通話工作的基本措施
推廣普通話工作以實行目標管理、量化評估,實施普通話水平測試和開展以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為中心的宣傳教育為基本措施,不斷加大依法推進的力度,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軌道。
7、推廣普通話工作基本要求
推廣普通話要努力做好四個重點領域的工作:第一,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以普通話為基本的教育教學用語,城鎮學校和幼兒園要實現普通話成為校園語言。要把普及普通話的要求納入培養目標,納入管理常規,納入教師基本功訓練,滲透到德智體美和社會實踐等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中。要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校創建活動,培育一批普及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出色的示范學校。第二,黨政機關要率先垂范,把普通話作為公務用語,并督促和帶動全社會推廣普及普通話。公務員的普通話水平要達到規定等級。第三,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要以普通話為基本的播音用語,播音員、節目主持人要成為全社會說好普通話的榜樣。第四,提倡商業、旅游、郵政、電信、鐵路、民航、金融、衛生等行業以普通話為服務用語,鼓勵從業員工努力提高普通話水平。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要以普通話為工作用語,幫助干部戰士努力提高普通話水平。
8、推廣普通話宣傳口號
(1)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2)積極普及民族共同語,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
(3)愛國旗,唱國歌,說普通話
(4)四海同音,萬眾一心
(5)普通話:神州音,華夏情
(6)普及普通話,四海是一家
(7)面向現代化,推廣普通話
(8)積極普及普通話,齊心協力奔小康
(9)樹立語言規范意識,提高民族文化素質
(10)推廣普通話,公務員要帶頭
(11)新聞媒體要成為推廣普通話的榜樣
(12)普通話是我們的校園語言
(13)我是中國娃,愛說普通話
(14)普通話:情感的紐帶,溝通的橋梁
(15)說普通話,迎四方賓客;用文明語,送一片真情
(16)溝通———從普通話開始
(17)說好普通話,方便你我他
(18)說普通話,從我做起
(19)說好普通話,朋友遍天下
(20)普通話,使你我靠得更近
(21)普通話———時代的需求,時尚的追求
(22)普通話———讓生活更精彩,讓社會更溫馨
(23)普通話同青春攜手,文明語和時尚并肩
(24)文明語深入男女老少心,普通話融匯東西南北情
(25)心相印,語相通,共奔小康樂融融
(26)實現順暢交流,構建和諧社會
推廣普通話小知識
1、什么是民族共同語?
民族共同語是民族內部共同用來交際的語言,是識別一個獨立民族的主要標志之一。
漢民族共同語的產生年代還不能說得很確切,最晚在上古的夏商周和春秋時期就產生了。當時的民族共同語叫“雅言”,主要流行于黃河流域,《詩經》的語言就是雅言,我國偉大的教育家、思想家孔子講學時就用雅言而不用魯國方言,我們可以說孔子是推廣民族共同語的先驅。
漢代的民族共同語叫“通語”,也叫做“凡語”、“凡通語”或“通名”,西漢楊雄編著的《方言》就是用當時的民族共同語“通話”來解釋各地方言的,這是我國第一部方言著作。隋、唐時代,人們做詩詞、寫文章非常注意“正音”,因此很多韻書應運而生。“韻書”的出現,“正音”風氣的盛行,都在客觀上起到推行民族共同語的作用。元代的民族共同語叫“天下通語”,周德清的《中原音韻》記錄的就是當時的民族共同語。
明清時代的漢民族共同語叫“官話”。“官話”最早用于官場,后來流行于民間。老百姓也以講官話為榮,因為人們認為講官話代表著一個人的身份和地位。民國時期漢民族共同語叫“國語”。新中國成立后漢民族共同語叫“普通話”。
漢民族共同語和各個方言都來源于上古漢語,同出一源。漢民族共同語是在某一方言的基礎上形成的,咱們的漢民族共同語就是在北方方言的基礎上形成的。
普通話已于1982年寫進《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從此,普通話具有了明確的法律地位,成為全國通用的語言。
2、什么是普通話?
普通話就是現代漢民族共同語,是全國各民族通用的語言。普通話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范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范。
“普通話”這個詞早在清末就出現了。1902年,學者吳汝綸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議中國應該推行國語教育來統一語言。在談話中就曾提到“普通話”這一名稱。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學日本時,曾與留日學生組織了一個“演說練習會”,擬訂了一份簡章,在這份簡章中就出現了“普通話”的名稱。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學者朱文熊在《江蘇新字母》一書中把漢語分為“國文”(文言文)、“普通話”和“俗語”(方言),他不僅提出了“普通話”的名稱,而且明確地給“普通話”下了定義:“各省通行之話”。本世紀三十年代瞿秋白在《鬼門關以外的戰爭》一文中提出,“文學革命的任務,決不止于創造出一些新式的詩歌小說和戲劇,他應當替中國建立現代的普通話的文腔。”?“現代普通話的新中國文,應當是習慣上中國各地方共同使用的,現代‘人話’的,多音節的,有結尾的……。”
“普通話”的定義,在解放以前的幾十年一直是不明確的,也存在不同看法。新中國成立后,1955年10月召開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和“現代漢語規范問題學術會議”期間,漢民族共同語的名稱正式定為“普通話”,并同時確定了它的定義,即“以北京語言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1955年10月26日,《人民日報》發表題為《為促進漢字改革、推廣普通話、實現漢語規范化而努力》的社論,文中提到:“漢民族共同語,就是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的普通話。”1956年2月6日,國務院發出關于推廣普通話的指示,把普通話的定義增補為“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范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范”。這個定義從語音、詞匯、語法三個方面明確規定了普通話的標準,使得普通話的定義更為科學、更為周密了。其中,“普通”二字的涵義是“普遍”和“共通”的意思。
3、普通話等于北京話嗎?
嚴格地說,“普通話”并不等于“北京話”。
普通話是漢民族共同語,而北京話只是諸多方言的一種。普通話是在北京話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成為民族共同語后就上升到了一個更高的層次。普通話的定義是“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型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范。”這個定義是從語音、詞匯、語法三個方面對普通話加以規范。普通話“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指的是以北京音系為標準音,即北京話的聲母、韻母、聲調系統,而不包括北京話的土音;同時,普通話詞匯也不包括北京話中的一些土語。
因此,我們學習普通話,不能完全按照北京人特別是老北京人的語音、詞匯來說話,要注意分辨哪些是北京人的土詞、土語。要多聽普通話廣播、多看普通話電視節目,多聽普通話教學錄像、錄音帶,學說標準的普通話。
4、普通話同國語、華語是一回事嗎?
這三種稱說指的都是我國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在中國的大陸稱“普通話”,在臺灣稱“國語”,在新加坡等一些國家的華人社區稱“華語”。三種稱說,名稱不同,但實質相同;三者不是相互排斥,而是相互補充的。
當然,這三種稱說從來源和使用范圍上看,又有一定的差別。
“普通話”這個名稱,在清末就已被一些語言學者使用。比如1906年,朱文熊在“切音運動”中就提出了推行與文言、方言相對的各省通用之語“普通話”的構想。后來,黎錦熙、瞿秋白、魯迅等陸續對“普通話”有過論述。新中國成立以后,為了尊重兄弟民族的語言文字,避免“國語”這個名稱可能引起的誤解,1955年10月相繼召開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和“現代漢語規范問題學術會議”決定將規范的現代漢語定名為“普通話”,并確定了普通話的定義和標準。
“國語”這個名稱也是清朝末年提出來的。1909年,清朝政府設立了“國語編審委員會”;1910年,資政院議員江謙在《質問學部分年籌辦國語教育說帖》中提出了“用合聲字拼合國語,以收統一之效”的主張。后來,北洋軍閥政府和國民黨政府都沿用“國語”這種稱說,臺灣至今仍這樣使用。
“華語”是新加坡和其它一些國家的華人社區對漢語通用語的稱說。在那里,這樣稱說漢語是恰當的,在那里如果用“普通話”來稱說漢語,那么它在表達同宗同源方面就不如“華語”那樣強烈。如果在那里用“國語”來稱說漢語,那就更不合適了,因為在那些國家里,漢語不一定就是官方語言,或者并不是唯一的官方語言。
5、說“官話”就是打“官腔”嗎?
“官話”是普通話的舊稱,也泛指北方話,而“官腔”則是舊時官場中的門面語,是以規章、手續等借口進行拖延和推委的空話、套話,二者不是一回事。但是,在實際生活中,不少人確實常常把打“官腔”和說“官話”混為一談。
在舊中國,作為“四海同音”的官話,的確主要是官吏們在“講論治道”、“訟庭理民”的官場上才使用的語言,老百姓則一般使用方言進行交際。舊時的官吏,因階級立場使然,很少有不是官僚主義的。他們在百姓面前裝腔作勢習以為常,對老百姓恫嚇、刁難無所顧忌,所以民對官的對立情緒是很大的。久而久之,老百姓便把對官吏的反感、對官僚作風的反感擴展到對他們所用語言本身的反感,把本來是全民族中通行的共同語同官僚惡習聯系了起來。這種聯系是可以理解的,但它卻是一種錯誤的聯系。“官話”與“官腔”含義全然不同,不該混淆。
這里必須指出的是,時至現在,仍有一些人把普通話稱作“官話”,更把說普通話同打官腔混為一談;甚至一些干部也這樣看等普通話,認為說普通話“容易脫離群眾”。這些糊涂認識都是應該澄清的。
首先,官話與普通話二者雖然有遞接孕育的關系,但又是不同時代、不同社會的產物,提倡者的目的意圖以及推行的方式、手段都有質的不同。因此,在一般情況下,應該稱規范的現代漢民族共同語為普通話,不要沿用“官話”這個舊稱。
其次,如果說“官話”與“官腔”盡管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但因二者每每同時發于官吏之口,因此將它們混淆起來是事出有因的話,那么把說普通話同打官腔混為一談便是毫無根據了。現代的官僚主義者說普通話的有之,說方言的同樣也有。何況,缺乏改革意識的干部更容易沾染官僚主義習氣,也更容易對語言觀念的更新產生抵觸情緒,盡管他們滿口講的可能都是當地群眾所熟悉的方言,但他們所熱衷的卻不是全心全意為人民辦事。
再次,衡量一名干部是否脫離群眾,該不該得到群眾的擁護,關鍵是看他能不能真心實意地為群眾辦實事,而不是看他說不說當地的方言,在方言區工作的干部,如果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注意工作方法,同時堅持把普通話作為工作用語,那么他一定會得到那里的群眾的理解和擁護。
6、推廣普通話就是不讓說方言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但是,推廣普通話并不是不讓說方言,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語言政策。
普通話是現代漢民族共同語,也是漢民族的標準語,是我國占主導地位的語言。推廣普通話有利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有利于全民文化素質的提高。普通話是以北京話為基礎發展起來的,由于政治、經濟、文化等種種原因,經過幾百年的歷史,它的流通范圍越來越大,逐漸上升到民族共同語的地位,而方言只是處于從屬地位的一方之言。
推廣普通話并不是要消滅方言,而是要在會說方言的基礎上,還要會說民族共同語。推廣普通話總的要求是正式的場合和公共交際場合講普通話,但并不排除在非正式場合講方言。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是有重點、有步驟地進行的,并不是所有場合一律不讓說方言。
另外,我們對方言也要有正確的認識。雖然方言是處于從屬地位的一方之言,但它并不是低級的語言、落后的語言。語言沒有優劣之分,方言為一個地區的人們服務,能夠很好地發揮日常交際的功能。人們對自己的家鄉話有著深厚的感情,不加分析地貶低方言,排斥方言,會使方言區的人產生抵觸情緒,對推廣普通話工作極為不利。同時,普通話也不斷地從方言中吸取營養,借以豐富自己。
7、怎樣才算普及了普通話?
著名語言學家周有光先生在《漢語的國際地位》一文中,提出了共同語普及的一般標準———學校完全用共同語作為教學語言,公共場所完全用共同語作為交際語言。我們認為,這個標準是正確的。
目前,我國還處在工業化的初期階段,交通和通訊還不夠發達,嚴格意義上的語言規范化工作也還只是剛剛起步,方言分歧還嚴重阻礙社會進步,普及普通話的任務遠遠沒有完成。為了大力推廣普通話,促進漢語規范化,從而有利于普及文化教育、發展科學技術、提高工作效率,國務院1992年63號文件《國務院批轉國家語委關于當前語言文字工作請示的通知》中明確提出了普及普通話的兩項近期目標:“到本世紀末,普通話要成為城市幼兒園和鄉中心小學以上以漢語授課為主的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學用語,成為師范學校、初等和中等學校的校園語言”;“到本世紀末,縣級以上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干部,解放軍指戰員,公安干警,武警指戰員,檢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員等應當把普通話作為工作用語;為生產和生活服務的‘窗口’行業的職工要把普通話作為服務用語”。這份文件還明確提出:“廣播、電視、電影、話劇以及音像制品等在語言使用上具有很強的示范作用,必須使用標準的普通話”;“一些使用方言的電臺、電視臺,要隨著普通話的推廣和普及有計劃地逐步減少方言播音的時間和節目”。
普通話成為“校園語言”、“工作語言”、“宣傳語言”、“交際語言”等之后,便是基本普及了普通話。
8、漢語在世界上具有怎樣的地位?
漢語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民通用語言,是中國的行政、貿易與教育的主要用語,具有其他語言所無法比擬的重要性,在世界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一、漢語是聯合國6種工作語言之一。聯合國有160多個會員國,但是它不可能用160多種不同語言來工作。聯合國成立之初就商定用5種工作語言,即英語、法語、西班牙語、俄語和漢語。后來增加了阿拉伯語。于是聯合國的工作語言變更成了6種,能成為聯合國工作語言,這是國家和語言的地位在世界上相對來說比較重要的一種具體表現。
二、“漢語熱”持續升溫。20世紀70年代末,中國開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從此國門打開,中外的各種交流開始不斷增多,各國留學生紛紛來到中國學習漢語,他們的動機既可能是為了了解中國的文化,也可能是為了增進兩國之間的交流;既可能是為了旅游,也可能是為了學習和工作等等。總之,漢語已經開始引起世界上各國學子的注目。“漢語熱”不僅“熱”在中國的本土,許多國家的外語院校紛紛開設漢語課程;許多國家的中文報紙種類也明顯增加,僅歌斯達黎加就有10種中文報紙。
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漢語熱”將持續升溫,外國留學生正在以逐年增多的趨勢進入中國,漢語的教師隊伍也在以逐年增多的趨勢走出國門,去傳播漢語以及它所代表的文化。
三、使用人數最多。漢語是目前世界上使用人數最多的語言。漢語除了在中國的大陸、臺灣、香港、澳門等地區流行使用以外,還在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地使用。此外,還有大量的海外華人分散居住于世界上其他許多國家,他們也在使用漢語。據保守估計,目前全世界使用漢語的人數有11億多人。1997年8月9日《參考消息》第6版轉載英國《衛報》7月22日的文章,該文認為世界上使用人數最多的11種語言為漢語(11.23億)、英語(4.7億)、印地語(4.18億)、西班牙語(3.72億)、俄語(2.88億)、孟加拉語(2.35億)、阿拉伯語(2.35億)、葡萄牙語(1.82億)、日語(1.25億)、法語(1.24億)、德語(1.21億)。
四、隨著我國地位的提高,漢語的地位越來越重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逐年增長,整個經濟呈飛速發展趨勢。目前,我國經濟的發展速度為世人矚目,被世界上稱為奇跡。1997年,香港勝利回歸祖國,中國洗雪了國恥,隨著1999年澳門的回歸,中國在世界上的地位必將進一步提高。漢語,作為中國的全民通用語,它在世界上的地位也必將隨著國家地位的提高而顯得更加重要。
周有光先生在《漢語的國際地位》(《語言教學與研究》,1989年第2期)一文中,明確指出了漢語在世界上所處的地位雖然重要,但是與其他語言如英語、法語、西班牙語、俄語等語言相比,漢語在世界上的地位還有待進一步提高,為此,我們必須做到:“普及全國通用的普通話,提高漢語的規范化水平,切實實行全民義務教育,為漢語爭取更高的國際地位。”
9、為什么要建設語言文明?
語言是人類社會最重要的交際工具。語言文字運用是整個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各項生活得以正常進行的重要條件,一個社會中,人們言語行為的質量是其國民整體素質和精神風貌的具體體現。它反映了一個國家在言語行為方面的政策及其管理方面的水平,語言文字規范、純潔,人們的言語行為積極健康,是一種文明的表現。語言文字運用及其產生的言語作品中所體現的真善美是一種精神文化,是一種精神文明。國家的穩定和發展需要一個規范而統一的語言文字秩序,人民生活需要一個健康、純潔的言語環境。因此,清除語言文字污染,正確而規范地使用漢語言文字,維護祖國語言文字體系的完整和純潔,提高全民的言語素質和道德水平,倡導語言文明,對保證國家的穩定、統一和發展,建設高度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
語言文明建設要重視以下幾個方面:(1)建立規范的語言文字體系,消除語言文字污染,保持民族語言文字體系的純潔、健康。語言是一個開放發展的體系,其自身在不斷更新變化,社會要根據需要,在遵循語言規律的前提下,采取一些積極的管理行為,或加以干預,或加以治理。(2)建立良好的言語交際行為秩序。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不僅是一個語言文字體系自身的優化和完善過程,更重要的是一個言語行為的規范化和標準化問題。人們在運用語言文字的過程中,既要遵守語言文字自身的組織規律,維護語言單位的固有形式、意義和用法,又要做到言語交際行為的規范化、標準化。話語的信息、內容、詞語、句式等修辭手段的選擇,語氣態度的定位以及對外語的態度、借用都要符合民族的道德規范。講究言語道德,提倡語言美,倡導語言文明,就是為了提高國民言語交際的效率,促進人際合作,減少語言沖突,推動社會的經濟和文化建設。(3)培養、提高全民的言語道德修養。一個社會、一個國家,語言文字是否規范,言語行為是否文明,根本上是言語道德修養問題。因此,語言文明建設的根本問題是要培養、提高全民的言語修養。(4)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營造良好的言語行為環境。語言文明建設和物質文明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是互相促進的。漢語言文字體系規范的確立和維護,純潔、健康的言語行為秩序的建立,全民言語的道德修養的提高,都有賴于整個社會政治、經濟和文化環境的文明程度,有賴于良好社會道德風氣的形成。
10、文學作品語言規范的意義是什么?
作家的作品語言,是語言應用的一個重要方面。它充分汲取人民群眾語言中富有生機和特色的部分,在運用中加以發展、豐富和完善,構成全民語言的重要部分。杰出作家的作品語言,能夠全面而生動地反映規范的民族語言的面貌和結構,并且能夠明顯地表現語言發展的基本趨勢。
文學作品有廣泛的傳播范圍,有眾多的讀者,因而優秀的作品語言能夠為群眾提供學習和運用語言的榜樣,對全民共同語言的健康和規范產生積極的影響。一些杰出的文學家像俄國的普希金、托爾斯泰、高爾基等,在促進俄羅斯民族語言的發展中都做出過巨大的貢獻。魯迅、茅盾、巴金、老舍等,不但是我國現代文學的巨匠,而且是語言大家。他們的作品是現代普通話的典范,對現代漢語的規范起著極大的促進作用。
但是,當前的文學作品中,也存在著各種不良的語言現象。例如,濫用不易被大家理解的方言土語,詞語選用和搭配不當,隨意使用無標點的句段,不倫不類地夾雜外語詞,嘩眾取寵地亂用粗話、國罵,等等。這些背離規范甚至是粗劣的作品語言不同程度地向社會流傳和擴散,損害和污染了語言本身,對現代漢語的規范和文明產生了消極的影響。
當然,文學藝術創作的特殊性,也決定了作家作品的語言常常出現某些突破和創新,因此,文字作品的語言才顯現多樣化的風格,才具有活力。同時,它也促使語言研究者不僅僅注意規規矩矩的語句,更要留心和研究復雜、鮮活和新生的語言現象,從而推動語言研究和規范化工作的深入發展。但文學作品的藝術性同語言的規范要求并不是互相對立的,由此,我們既應當看到語言規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又要看到規范的標準是要根據語言的變化和發展而不斷調整和完善的。
11、為什么說推廣普通話有利于促進
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里,在相對封閉的政治經濟文化狀態下,人們的交際范圍狹小,自然不會產生普及民族共同語的社會需求。但是到了今天,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迎接知識經濟和信息時代的挑戰,普及民族共同語就成為不可缺少的基礎性工程。
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帶來了專業人才和勞動力的大規模流動。近年來,無論是直轄市、省會這樣的大城市還是邊遠的小城鎮,到處都有大量的流動人口,這種現象在東部和東南部等經濟發達地區尤其明顯。人口的大規模流動沖擊著各地方言,也更新了人們的語言觀念。市場經濟的發展加快了普通話在全國的流通和普及,而普通話的流通和普及又有利于促進人口流動,從這個意義上說,普及普通話對市場經濟的發展是有利的。
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對信息獲取和傳送的準確性、時效性和廣泛性的要求越來越高。因此,廣播、電視、電話、傳真、通信衛星、互聯網等現代化信息傳送工具對信息的最重要載體(語言文字)的規范化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普通話是全國通用的語言,在信息傳送的準確性、廣泛性方面有著無可比擬的優勢。因此,推廣普通話有利于信息傳送的高質量和高效率,從而推動市場經濟的發展。
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發展促使企業大量引進先進技術、先進設備、先進管理方法和先進經營策略,這就必然要求提高員工的科學文化素質。對于很多企業和很多崗位來說,掌握普通話是員工必備的素質之一。因此,推廣普通話有利于提高企業員工的科學文化素質,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發展促進了商品流通,而商品流通離不開營銷人員和廣告的語言交際作用。普通話作為全國通用的語言,在市場營銷和廣告宣傳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方言區的商品在全國范圍的流通要靠普通話的宣傳來實現。商場的營業員用普通話為各地顧客服務對于提高經濟效益和樹立企業形象也具有重要作用。良好的語言環境還是投資環境和經營環境的要素之一。因此,推廣普通話有利于促進商品流通和發展市場經濟。
12、推廣普及普通話的重點在哪些領域?
推廣普及普通話要緊緊圍繞社會需求,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國情出發,遵循語言自身發展規律,強化政府行為。要以大中城市為中心,以學校為基礎,以黨政機關為龍頭,以廣播電視等新聞煤體為榜樣,以公共服務行業為窗口,帶動全社會推廣普及普通話。
學校是普及普通話的基礎陣地。兒童少年時期是學習語言的最佳階段,學校普及普通話既是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也是全社會普及普通話和提高全社會普通話應用水平的根本途徑。早在1950年,教育部就明確規定:“所謂語文,應是以北京音系為標準的普通話和照普通話寫出的語體文。”1956年則規定“教給兒童的語言必須是規范化的漢民族的共同語言……推廣普通話是小學語文科的一項重要任務,應該貫徹在一切教學活動中”,“初級中學畢業的學生應該明了現代漢語普通話的基本規律,掌握足夠的詞匯,學會標準的發音……基本上能運用普通話作為交際工具”。至80年代則進一步明確要求:“從初中到高中,學生要學會說普通話,進一步提高口頭表達能力。”90年代以來,國家更加重視中小學普及普通話工作,規定中小學必須做到各科教學和集體活動使用普通話,進而實現普通話成為校園語言。最近,國務院批轉的《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要求“各級各類學校特別是中小學、師范院校要繼續把說好普通話、寫好規范字、提高語言文字能力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各級各類學校都應把普及普通話納入培養目標、納入專業技能訓練、納入學校管理常規、納入校園文化建設。
黨政機關在全社會普及普通話方面要充分發揮龍頭作用。公務員樹立語言規范意識,在公務活動中自覺說普通話并不斷提高普通話水平,不僅是掌握適應社會需求的基本能力,更是具有國家意識、法制意識和現代意識的表現,也是提高自身素質的重要途徑,同時還可以對全社會普及普通話發揮帶頭作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同志多次指出“推廣普通話,公務員要帶頭”。為落實中央領導同志的指示精神,人事部、教育部、國家語委最近發出文件,要求在全國范圍開展公務員普通話培訓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也發出通知,要求全國檢察系統開展推廣普通話工作。當前,已經涌現出一批在公務場合堅持說普通話的領導干部,為黨政機關開展推廣普通話工作起到了率先垂范的作用。
廣播電視等有聲傳煤對全社會有巨大而廣泛的影響力,應當成為普及普通話的榜樣。國家要求廣播電臺和電視臺以普通話為播音用語,播音員和節目主持人的普通話水平要達到一級,其中國家和省級廣播電臺、電視臺的播音員、節目主持人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一級甲等。廣播電視除了把普通話作為播音用語外,還應當積極宣傳推廣普通話,支持和參與推廣普通話的宣傳活動。
公共服務行業(如商業、交通、鐵路、民航、郵電、金融、餐飲、旅游、醫院、律師、中介機構、文化體育場所等)應當成為全社會推廣普通話的窗口。面向人民群眾的服務應當規范、文明,能不能使用國家的通用語言為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外地客人服務,是行業員工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的一個重要體現,也是店家、行業和城市文明程度的一個標志。因此,掌握和使用普通話應當成為公共服務行業員工素質的基本要求之一。
學校、黨政機關、廣播電視和公共服務行業是推廣普通話的四個重要領域,這四個領域的推廣普通話工作做好了,全社會的推廣普通話工作就有了廣泛的堅實的基礎,2010年在全國初步普及普通話的目標就能順利實現。
13、經濟和社會生活信息化對語言文字
規范化和普及普通話提出了哪些要求?
計算機的出現及其應用是人類發展中的歷史性飛躍。語言文字是信息的最主要載體,但幾千年來,語言文字面對的只是人際交際,而到了計算機時代,語言文字的服務領域則拓展到人際交際以外的“人機交際”。計算機作為人類思維活動延伸的工具,其功能除了科學數值計算與控制外,非數值性的信息處理特別是語言文字的信息處理已上升到十分重要的地位。80年代,錢學森同志就指出:“電子計算機軟件也是語言文字工作。”由于漢語漢字的特點,我國計算機的中文信息處理遇到許多難點。這些難點如果解決不了或解決不好,都會影響我國計算機信息產業的發展,進而影響國民經濟的信息化進程,削弱我國在國際上的競爭力。因此,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以及以此為核心的中文信息處理將是高新技術的基礎和重點,當前必須圍繞中文信息處理中的漢語漢字問題進行攻關,開展面向中文信息處理的漢語漢字應用基礎研究、規范標準制定和基礎工程建設,促進中文信息處理向更高層次發展,促進我國信息產業的大發展,加快我國國民經濟信息化的進程。
中文信息處理與普通群眾關系最直接的就是計算機的漢字輸入問題。在世界眾多的語言文字中,計算機輸入方法最多的,恐怕只有漢字了。目前,各式各樣的漢字輸入編碼方案少說有六七百種,編制成軟件形式進行上機試驗的也有四五十種,然而能夠在社會上流通使用、商品化了的,不過十多種。很顯然,這同漢字數量多、形體復雜有關,同時也同我國方言眾多、言文不一致、普通話不夠普及等因素有直接關系。在五花八門的輸入方法中,最容易學會也最容易操作的就是拼音輸入法。但是用拼音輸入,不但要求操作者熟練掌握漢語拼音,還要求會說普通話,而且普通話越標準,輸入速度就越快,正確率也越高。反之,普通話不標準,平翹舌音分不清,前后鼻音分不清、邊鼻音分不清、送氣不送氣分不清,鍵盤上的字母就打不對,還能不影響輸入的效率么?近年來,語音輸入技術已經有了重大突破,人與計算機終于可以直接對話了。這樣一來,機器對人的語音要求就更高了。如果你的語音不標準,計算機對你的接受程度就差;如果你的普通話很標準,你就能十分輕松地應用語音輸入法駕馭計算機了。所以說,普及普通話今天又有了新的意義和價值,與現代化、信息化的關系越來越密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