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31日電?(記者郭麗琨)在31日召開的紀念國務院《關于公布〈漢字簡化方案〉的決議》和《關于推廣普通話的指示》發布50周年座談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許嘉璐表示,中國推行簡體字并不是要消滅繁體字,只是限制它的使用場合。
他說,我們堅持在大陸地區的一般印刷物、影視屏幕、商標廣告、街頭招牌等社會用字中使用規范字、簡化字,但并不干涉大陸以外地區繁體字的使用。在大陸也不限制古跡、書法藝術中繁體字的使用。
許嘉璐指出,2001年開始實施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一個重要特點是“重在引導”。我們一方面要堅持主體化方向,積極推廣普通話,包括推廣簡體漢字,另一方面要保護生活多樣性和復雜性,妥善處理民族語言文字和地方方言以及繁體字的使用問題。
從1956年國務院發布《關于公布〈漢字簡化方案〉的決議》和《關于推廣普通話的指示》以來,中國一直致力于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和《漢語拼音方案》。
截至20世紀末,中國能夠使用普通話進行交際的人口已達中國總人口的一半,在非文盲人口中習慣寫簡體字的人口占95.25%。